来源:中国保险报
近年来, 监管部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70号文)的下发与贯彻,以及车险“见费出单”等一系列创新监管制度的推行,保险公司在车险承保环节进行违规操作的难度越来越大,违规手段变得更加隐蔽,车险理赔“免现场”成为违规竞争的新手段。
车险理赔“免现场”的含义与实质
车险理赔“免现场”的基本做法是保险公司对外承诺承保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后,损失在一定额度内的,不必经查勘人员现场查勘或由执法部门出具相关事故证明,被保险人委托修理厂办理索赔即可得到赔偿。保险公司以此手段主要与4S车行及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合作,且往往以“提高服务质量,简化被保险人理赔手续”为由不断扩大“免现场”的金额和范围,达到争夺保险业务及提高销售车辆业绩的目的,有的“免现场”金额最高可达2万元。“免现场”的实质是保险公司承诺放弃对保险事故责任的认定,通过放松理赔环节管控,违规进行业务竞争。这种做法将导致按照车险条款属于除外责任的损失无法拒赔,也给车行或代理机构带来不正当利益,滋生保险骗赔和道德风险。
车险理赔“免现场”成为违规新手段的原因
违规手段更为隐蔽
随着保监会70号文的下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的迅速贯彻,监管部门对于条款费率执行情况、保费收入真实性等承保环节的监管执行力不断加强,上下联动的检查方式、“见费出单”、专业稽核软件等检查手段和技术在车险检查中被广泛运用,保险公司在承保环节进行违规操作的空间受到了挤压,违规操作更容易被发现。因此,违规行为逐渐由承保环节延伸到了理赔环节。由于理赔操作与承保环节相比本身所具有的专业性,通过“免现场”进行的违规操作更为隐蔽,更不易被监管部门发现,使得“免现场”的违规手段逐渐蔓延开来。
车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近年来保险主体不断增多,车险市场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销售压力使得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以销售业绩为导向,相对忽视了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考核仍较为粗放,过于关注保费规模、市场份额,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时往往会采取不正当价格竞争,通过拼费用等手段争夺保费资源,“免现场”成为争夺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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