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保监会12月第二张罚单给了民生人寿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一个月之内,保监会再度开出10万元罚单。昨日,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曾经随意变更投保范围等项目,累计承保车辆87辆,收取保险费2.83万元,属严重违规操作。 据了解,2007年1月,盘锦民生广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晓玲以业务商洽函的形式向民生人寿联办保险代理公司项目管理组提出,将辽宁辽河油田广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的车座险换成民生旅客综合意外险。经民生人寿联办项目组、业管部、精算部同意并确认,变更了《民生旅客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投保范围、保险责任、费率、投保规则,由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辽宁分公司于2007年2月7日承保这项业务,累计承保车辆87辆,收取保险费2.83万元。 针对民生人寿违规操作的行为,保监会表示,民生人寿批准下属分支机构辽宁分公司以旅客意外险承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其性质属于超业务范围从事保险经营活动,违反了《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决定责令民生人寿改正、退还收取的保险费,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保监会要求民生人寿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若逾期未缴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这是继中美大都会人寿之后,保监会在12月份开出的第二张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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