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保财险召开动员大会落实车险自律公约
作者:刘宝民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3月24日,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天津区域内人保、太平洋、平安等18家产险公司共同签署了新版的《天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新版的《自律公约》明确规定,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交强险代理手续费支付单笔最高不得超过4%;商业车险手续费支付单笔最高不得超过15%。经各家保险公司商议,定于3月30日起在天津地区执行新版《自律公约》。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版《自律公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理念,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闻风而动,雷厉风行,迅速建立车险自律领导工作小组,层层签订“车险自律承诺书”,分公司在3月26日下午召开了“贯彻落实车险自律公约动员大会”,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召开,与会人员包括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各经营单位的一把手、主管车险产品线的副总经理、从事车险业务的全体员工,分公司本部车险事业部、渠道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监察审计部、财务中心、办公室等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在此次会议上,车险事业部宣读了新版的《自律公约》,并就新旧两款公约的异同点做了详细解读,新版《自律公约》进一步明确了交强险手续费率4%和商业车险手续费率15%的标准,对车险“见费出单”工作增加了新的约束点,明确规定不得事先向保险中介机构预付周转资金,对违规公司加大了处罚力度,首次引入新闻媒体曝光的方式惩戒违规公司,对三次违约的分公司,协会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开谴责违约公司的违规行为并公布处罚决定,彰显了“责任明、条款细、力度大、惩戒狠、力度硬”五大特点。 与此同时,还公布了分公司《贯彻<天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险自律公约>实施方案》,组织部分基层支公司一把手代表签订了“车险自律公约承诺书”。 分管车险产品线的朱波副总经理做总结讲话,他强调指出,新版的《自律公约》意义不同凡响,一是在中国保监会2008年下发的70号文件背景下出台的,监管机构的整顿决心和力度不言而喻;二是在面临金融危机的社会环境下,各保险公司需要齐心协力,共渡难关;三是车辆保险仍未走出行业亏损的经营危机,盈利能力上不去,经营成本下不来;四是社会强烈呼唤保险业搞好诚信服务;五是车险自律有利于全行业的经营发展。 除此之外,他海对广大员工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二是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要下大力量搞好车险盈利能力建设,抓好“一二三四工程”。即: 一个中心:始终以加强车险盈利能力建设为中心; 两个基本点:一方面要提升车险销售能力建设,另一方面要提升理赔服务能力建设; 三个“零容忍”原则:不能容忍天津车险市场份额大幅下降,不能容忍今年车险产生新增应收;不能容忍从事理赔工作的人员违反“八条禁令”; 四化经营标准:要始终坚持“精细化、差异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标准不动摇。 全系统要上下同心,坚持自律就是机会、自律就有市场、自律就生效益的理念,确保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超半,顺利实现车险经营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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