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集团所面临的保险欺诈行为

  太保集团所面临的保险欺诈行为,从欺诈行为的实施人来划分主要有三类:一是内部欺诈,主要是内部人员侵占和挪用公司资产,参与非法集资等。二是保单持有人欺诈和理赔欺诈,主要是外部人员以假赔案形式骗取保险公司赔款与给付金等。三是中介欺诈,主要是外部人员以假机构、假保单的形式骗取保费等。

  反保险欺诈,要与公司内控建设相融合,太保集团的工作重点集中在三个方面:由集团推动各级机构、各专业条线将反保险欺诈工作举措融入到公司内控体系中;二是在集团层面建立制度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在集团层面建立反保险欺诈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防控效率。

  在控制环境方面,太保集团建立了“垂直推动”的反保险欺诈组织体系,成立了由董事长、总裁任正副组长的打击“三假”领导小组,由合规、风险、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跨条线的工作团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承担反保险欺诈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与决策职责。此外,产、寿险总公司与各家产、寿险分公司均成立打击“三假”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目前太保集团已初步建立起打击“三假”的长效机制,做到了坚持从内控建设着手,建立起联防机制;从人员培训着手,强化了防范意识;从信息系统着手,提升了管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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