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保财险大同识破车险骗赔案

来源:中国保险报
    本报讯 近年来,大同人保财险公司一直注重在保险赔案查假打假上下功夫,实行事前防范、事中遏制、事后调查并举的措施,堵塞了理赔漏洞,防范了管理风险,取得了良好效果。近日,该公司相继识破了三起车险骗赔案件,不仅避免了巨额损失,同时也为净化保险市场,规范有序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在环境。

 

    今年3月23日,大同分公司承保的PC400-7液压挖掘机驾驶员王某报案称:当天凌晨,由于山体滑坡,挖掘机在施工现场被山石掩埋,损失不详。接报案后,公司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查勘:车辆几乎被塌方山石掩埋,估损金额100万元左右。针对这起损失较大的责任事故,公司组织专人对该车权属、承保、使用及事故情况展开全面调查。

 

    经查:该车由山西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赁给浑源县永安镇东关街的李某。李某在大同人保财险为挖掘机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及交强险。公司查勘人员通过对承保资料、挖掘机GPS远程定位控制系统,及该车发动机电脑记录资料查验分析后,获得三条有违常理的可疑信息:该车从2008年6月3日出租时开始至2008年11月27日期间运行正常,一直未投保。在发动机停止工作后的12月3日才进行投保;事故时间应为2008年11月27日,2009年3月23日才向公司报案索赔;承保时验车照片不合规范。通过认真调查和综合分析,公司确定该起案件属于先出险、后投保、再索赔的骗保案件,做出拒赔处理。在证据面前,李某无言地放弃了索赔权。

 

    今年4月28日17时47分,被保险人李某报案称:其所拥有的晋BW0606吉利轿车在左云县云西村委会院内不明原因起火燃烧,车辆损毁。查勘人员反馈的情况是:该车没有投保自然险,车辆无碰撞痕迹,停放中不明原因起火(没有外界火源),而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是由于外界明火将车辆底部杂草引燃,导致车辆全部烧毁,蔓延成灾。

 

    在一时难以界定自燃还是外界原因导致车辆烧毁的情况下,该公司派出了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验事实为:4月12日,被保险人李某驾驶车辆在左云县张家场附近从事违法活动(已被当地公安局立案)时,他人将其车辆点燃烧毁,车辆损毁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依据事实,损毁车辆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大同人保财险根据有关条款约定,给予拒赔处理。

 

    据悉,近日该公司又成功识破了损失金额为12.5万元的人为毁车骗赔案。(吴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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