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杭州分公司规范4S店车险业务绩效考核

       近日,人保财险杭州市分公司制订下发了2010年4S店车险业务员工绩效考核指引,规范4S店车险业务绩效考核。

       该指引以调动员工主观能动性,保障考核结果公平、合理为主要原则,对4S店业务管理模式、考核薪酬构成、考核方式作了原则规定,旨在引导各单位结合实际做细考核办法,提高不同渠道业务考核薪酬的平衡性,保障考核结果的公平。

       该指引规定,4S店业务团队负责人、业务专管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保费、续保率、服务质量、承保基础资料管理四个主要方面,考核薪酬分别由考核保费考核薪酬、续保率考核薪酬、服务质量考核薪酬、承保基础资料管理考核薪酬构成。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各单位还可以在指引的规定内,结合实际设置单项奖励。

       根据指引明确,在确定考核保费考核薪酬时,引入了两个调节因子,一是费用消耗系数,用以引导团队负责人和业务专管员增强成本意识,主动降低成本;二是调节因子,主要依据市场竞争状况、合作4S店来源、其他成本投入如派驻店客服经理等因素确定,以合理折算考核保费。通过上述两个调节因子,以更合理、公平地确定考核保费考核薪酬。

       考核保费考核薪酬依据业务规模分段设定不同的考核计奖比例。其他项目考核薪酬根据考核保费考核薪酬的一定比例确定。考核薪酬采用按月预发、年终结算的形式发放。

       按照指引要求,各单位应根据该指引规定制定考核细则,上报市公司。该指引与年初下发的《杭州市分公司4S店驻店客服经理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一并构成了相对完整的4S店业务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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