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强险下月启动2000元以下“互碰自赔”

作者:俞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为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昨天发布了《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下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办法》称,所谓“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

  对于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情况,事故各方需分别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承保公司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本方车辆损失。

  《办法》规定,对于按照“互碰自赔”机制处理后,最终定损金额略超过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的,各保险公司应本着方便被保险人的原则,给予灵活处理,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原则上,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按一般赔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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