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互碰自赔”有望年内出台
作者:纪云飞 来源:解放日报
轻微的两车事故,由于涉及到双方不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单证材料等往往需要往返于两家保险公司,当事车主也费时费力。不过,这一现象有望在年内有个说法,并尽快得到改善。日前,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在年内将公布实施。
配合道路快速处理 据悉,“互碰自赔”就是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事故当事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奔波。 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初,新版《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2008)》正式实施,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并落实先行赔付的相关义务。“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以及年初推行的“无责代赔”、“满限额提前赔付”等,都是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更好为被保险人服务而联合推出的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根据《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2008)》的要求,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对事故责任明确、理赔材料齐全、不涉及人员伤亡的2000元以内案件实行“赔款立等可取”,人保、太保等大公司甚至把这一限额提高到5000元以内。“互碰自赔”一旦实施,客户交强险理赔将在手续、程序、理赔时间上更为简便。 简化机制已试行 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成工作组,组织制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而各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行业车险联合信息平台也在积极准备,力争“互碰自赔”年内颁布,并尽快实施。 “互碰自赔”简化机制必然涉及到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互换、单证传递等传统流水作业,好在保险公司对于这样的“磨合”并不陌生。交强险施行之初,上海地区“400元无责财产赔付”就开始实行简化处理机制:发生两车相撞事故后在无责的情况下,客户只需在第一时间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拿到报案号,签署委托授权书,出具相应证件后即可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具体的理赔手续,无责客户不需要再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今年2月,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目前,人保、太保、平安、华泰、中华联合、大地、太平等多家产险公司都已实行简化处理机制。 按照“交强险无责赔付”标准流程,无责方也要参与事故车的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无形中增大了无责方办理理赔的时间和精力。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客服中心经理徐峰表示,“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涉及的数据互换等和“互碰自赔”在技术上是相通的,上海市场经过近2年的试行,保险公司在技术平台上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据悉,大部分产险公司已经为“互碰自赔”简化机制的施行铺好了道路:实现相互代查勘、认可定损标准、业务财务相互结算,建立了交强险业务单据交换中心、交强险无责赔付案件信息交换平台,利用电子化手段,实现案件信息传递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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