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盈亏该如何看待
温源 光明日报
交强险开办之初就设定了“不盈不亏”原则,即在交强险费率制定时不含预期利润。那么,按照此原则,是否交强险盈利就应该降价、亏损就应该涨价?
6月2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的公告》,经营交强险业务的26家保险公司也首度公布了交强险财务报告和精算报告全文。业界将此看作是今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
运行三周年到来之前的总盘点。
保费与赔付同升
经审计的各保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底,交强险开办两年半的时间里,承保数量快速增长,保费增速平稳。承保车辆合计1.56亿辆次,保费收入1309.8亿元。其中,2008年承保机动车6929.2万辆,交强险保费收入553.4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12.2%和3%。
通过建立“互碰自赔”、“无责代赔”、“重大人伤提前给付”等理赔措施,交强险理赔结案周期较原商业三责险缩短1/3。截至2008年末,交强险累计已处理赔案近2490万件,赔付670.6亿元。赔付率逐年上升,2006年至2008年赔付率分别为: 57.3%、62.0%、66.4%;2008 年2月1日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后,2008年下半年赔付率上升到74.0%。
交强险盈亏一直是车主们关注的焦点。数据显示,交强险开办以来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37.4亿元,与投资收益相抵后,结余6.9亿元。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之后,2008年实现经营利润17.6亿元,其中,承保利润10.3亿元,投资收益7.3亿元。
交强险开办之初就设定了“不盈不亏”原则,即在交强险费率制定时不含预期利润。那么,按照此原则,是否交强险盈利就应该降价、亏损就应该涨价?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经营结果受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资本市场波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出现阶段性的盈利或者亏损。交强险将通过责任限额和费率的调整实现较长时期内的基本盈亏平衡。而对于交强险费率的调整,则需要进行科学周密的精算评估,要参考一定时期的交强险历史经营结果,要分析影响交强险经营的多种因素以及发展趋势。
投资补亏损
2008年1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出要加大交强险成本控制力度。2008年,交强险各项经营费用177.3亿元,费用率31.7%。不少人士对交强险中占保费收入1/3的经营费用提出质疑。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费用构成进行了解释:在177.3亿元的经营费用中,外部费用占56.7亿元,包括:营业税及附加30.5亿元,支付中介机构手续费佣金19.3亿元,保险保障基金等6.9亿元。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及管理费用120.5亿元,业务及管理综合费用率为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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