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将成为重要管控工具
——访“‘十二五’保险业信息化发展与安全战略研究”课题组组长李晓林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之四 □本报实习记者 李晓波 近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坚持把信息化作为保险业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途径加以积极推进,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促进行业经营管理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 “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推动力之一。”“‘十二五’保险业信息化发展与安全战略研究”课题组组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院长李晓林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高度肯定了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他说,未来5年,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必须要实现协调发展,尤其要加快保险电子商务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全行业要协调发展 据李晓林介绍,目前行业内大型保险公司和中小型保险公司、新保险公司和老保险公司、中资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化发展程度还很不均衡,各保险企业对信息化的认识和利用水平也存在着较大差异,这些都将不利于全行业的协调发展。 “中小保险公司与大型保险公司竞争,必须在服务差异化方面下工夫,更需要保险信息化建设的推动。”李晓林指出,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需要全行业的参与,不是仅靠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就可以完成的,应该鼓励和引导中小型保险公司和新保险公司进行信息化投入。这就需要监管机构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针对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帮助中小型保险公司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借鉴外资保险公司的先进经验,争取在短时间内缩小与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的差距,实现全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发展。 加快保险电子商务建设步伐 《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保险销售和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保险业的客户资源利用水平。对此,李晓林指出,保险电子商务是客户通过网络主动识别保险产品并购买的过程,相对于传统渠道,可减少销售误导,降低退保风险,降低承保和投保成本。因此,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险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选择。 李晓林认为,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