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山西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通报
晋保监办〔2011〕40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注销以下三家机构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山西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许可证机构编码:202895000000800) 太原至成大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许可证机构编码:202947000000800) 晋中市永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许可证机构编码:A40011JZD) 特此通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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