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0年下半年浙江省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资格考试作弊的处罚;不得获得资格证书的处罚;保险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的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民法通则规定的有关民事活动原则。 2、公民(自然人) 与法人 公民;法人。 3、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4、民事权利 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 5、民事责任与诉讼时效 有关民事责任的各项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2、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监督检查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者需要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2、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附件2: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保险原理与实务(60分)
一、保险原理 包括保险概述、保险合同、保险基本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督管理。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保险概述 1、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掌握保险的含义、保险的要素以及保险的特征;了解保险与相似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2、保险的分类 了解保险的主要分类标准;掌握各保险分类标准下的保险种类。 3、保险的功能 掌握保险保障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二)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掌握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的特征以及保险合同的种类。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了解保险合同的客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了解保险合同的形式。 4、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掌握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自杀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保单贷款条款和自动垫交保费条款;了解战争条款和保险单转让条款。 5、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