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0年下半年浙江省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资格考试作弊的处罚;不得获得资格证书的处罚;保险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的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民法通则规定的有关民事活动原则。

  2、公民(自然人) 与法人

  公民;法人。

  3、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4、民事权利

  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

  5、民事责任与诉讼时效

  有关民事责任的各项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2、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监督检查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者需要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2、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附件2: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保险原理与实务(60分)


  

  一、保险原理

  包括保险概述、保险合同、保险基本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督管理。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保险概述

  1、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掌握保险的含义、保险的要素以及保险的特征;了解保险与相似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2、保险的分类

  了解保险的主要分类标准;掌握各保险分类标准下的保险种类。

  3、保险的功能

  掌握保险保障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二)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掌握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的特征以及保险合同的种类。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了解保险合同的客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了解保险合同的形式。

  4、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掌握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自杀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保单贷款条款和自动垫交保费条款;了解战争条款和保险单转让条款。

  5、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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