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2008-5-16 保监发改〔2008〕584号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上报的《关于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鼎和保险筹发〔2008〕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8亿元。 四、公司住所为深圳市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14层。 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文中。 六、公司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公司凭此文件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附件: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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