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转型 转型中发展

资理财功能的产品将成为2008年财产保险发展的一个亮点。同时,各种创新活动将更加活跃,特别是产品、渠道和服务领域的创新,这些创新将对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产生新的和飞跃性的推动。

  总之,2008年我国的财产保险虽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但总体趋势看好,预计发展速度较2007年将有所放缓,但仍将超过20%,业务总量有望突破2500亿。

  规范成为监管的重点

  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合规经营的问题逐渐显现。因此,行业安全、稳定和规范经营问题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在“三支柱”理论的指导下,中国保监会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首先是偿付能力问题。随着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快速扩容,特别是大批新主体进入市场之后,机构和业务扩张迅速,而一些公司的资本金相对较低,导致了行业的经营稳定与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中国保监会于2007年6月1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应采用四种途径解决存在的问题,具体是:(1)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2)加大分保力度;(3)停止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对现有机构的管理;(4)合理控制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切实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同时,明确对在2007年二季度末偿付能力未达标的公司,将采取监管措施。在这个大背景下,各家公司纷纷开始了增资扩股工作,使得财产保险行业的资本实力有了较大的提升。

  其次是公司治理制度建设。2007年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修订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细化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同时,还出台了《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推出,初步建立了我国保险行业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第三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在现阶段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合规经营和市场秩序仍然是主要和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2007年初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吴定富主席提出:2007年要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严重、影响恶劣的公司,依法严肃处理。2007年3月,中国保监会全面启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财产保险的周延礼副主席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集中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非理性价格竞争和数据不真实四个问题。同时,提出了“查处分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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