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保险“大清洗” 原总裁战鹰意外被罢免

  据记者观察,在这份最终将战鹰罢免的决议中,只有董事长王丽影、副董事长王宝成等8名董事的签字,副董事长娄才根、董事邵伯金等5名董事及战鹰本人没有签字。
  导火索:吉林银行股权风波
  事后,多位都邦核心人士告诉记者,发生在2008年的吉林银行股权受让事件,是大股东最终决心让战鹰出局的导火索。
  都邦监事会2008年9月6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的《关于对公司财务等相关问题检查的报告》称,2007年,王丽影操纵财务部门违反2005年2月股东创立大会关于“都邦保险存款暂存放在四大国有银行”决议的要求,将3亿元保险资金存放在吉林商业银行。
  该报告称,“利用当初将都邦保险注册地落户在吉林市所取得的优惠政策,王丽影控制的桦甸投资公司(桦甸市华能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记者注,下称‘桦甸华能’)以优惠的认购价格1.03元/股,获得了重组后的吉林商业银行(吉林银行,记者注)的原始股权。”
 这份报告亦透出了作为股东方的王丽影与作为职业经理人的战鹰间的分歧,“2008年王丽影多次向都邦保险总裁战鹰提出以1.8元的高价受让该公司转让的吉林商业银行股权3000万股,遭到拒绝,阻止了王丽影这一关联交易行为。”
  本报记者获得的来自吉林省桦甸市工商局的工商资料显示,桦甸华能成立于2007年6月5日,公司法定代表人艾祖光,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设立时,桦甸市商务局资产运营公司以3300万元货币出资,占公司33%权益;吉林金都集团以货币出资39万元、实物出资6661万元,占有67%的权益。
  但在桦甸华能的全部工商资料中,只有2007年5月31日,吉林市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吉林金都集团出具验资报告,桦甸市商务局资产运营公司在该公司成立时并未真实出资。直到2008年5月16日,桦甸华能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桦甸市商务局资产运营公司将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以3300万元转让给吉林金都集团,后者于2008年5月25日之前以货币的方式一次性将转让款支付给桦甸华能。股权转让后,吉林金都集团出资额1亿元,占注册资本100%。
  自此,桦甸华能成为吉林金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正是都邦并列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同为王丽影。
  都邦的一份内部签报单
  显示,仅仅在吉林金都集团完全控制桦甸华能4天后,2008年5月20日,都邦资产管理部提交了一份《关于吉林银行股权收购的申请》。签报称,“现拟投资吉林银行3000万股股权,价格为最近一次增发价格1.8元/股。但受保监发(2006)98号文《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第4条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必须实现盈利的要求限制,目前我公司不能直接投资上述股权,因此采取由桦甸市华能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先行购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转让给我公司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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