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车险私吞保费又欲骗赔偿获刑

来源: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晓)为客户代办车险却擅自退保将保费据为己有,当客户车辆发生车祸要求理赔时,又冒客户之名重新买了一份保险前去理赔。昨日,记者从江北区法院获悉,薛某因犯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2008年1月31日,薛某受客户丁某委托为其轿车购买保险,保险费共计5000余元。次日,薛某以丁某之名将机动车损失险等险种退保,将退回的2804.85元据为己有。3月11日,丁某驾车发生车损事故,通知薛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次日,薛某假冒丁某的名义,为该车购买机动车损失险,并虚构驾驶员赵渝在3月13日晚驾车发生追尾,于3月14日向保险公司索赔。薛某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被保险公司发现交警事故认定书涉嫌伪造。2008年8月14日,薛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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