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财险5省市 非车险业务被叫停
前述股东方人士告诉记者,2003年前后,社会资本对于投资保险业非常看好,行业处于发展初期的高成长性和长期稳定现金流都是非常好的投资标的。但几年下来,他们的看法有了不同程度的转变,前期的高投入、低回报甚至零回报,使他们失去了原有的热情。
此外,大地财险设立之初曾计划单独上市,目前看来,会作为中再集团资产的一部分并入集团整体上市计划,这一变动将削减中小股东的获利。
监管红线
2007年,在“即将获得增资”的政策指引下,大地财险开始大张旗鼓的做业务。
据保监会的相关统计,2006年全年,大地财险录得保费收入63.28亿,2007年全年原保保费收入为100.28亿元,刚好满足公司于年初制定的100亿保费规模的发展目标,较2006年猛增接近60%。
一家财险公司的高管分析认为,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带来的一些不规范竞争行为,是大地财险被罚的导火线。据他透露,大地财险在一些省份承保大型项目险时,给出了较低的费率。
另据前述知情人士证实,不久前,大地财险江西分公司因为在一项大型项目承保中的违规行为,遭到了监管机构的处罚。
近年来,保险公司在承保大型项目上竞相降价,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费率甚至低到万分之几,而地震附加险的费率甚至低到万分之一、万分之二,这是保监会明令禁止的“红线”,该人士续称。
由于费率过低,承保几乎无利可图,因此大部分公司不再对此进行分保,使得大量风险自留,增大自身经营风险的同时,也占用了大量资本金,偿付能力也会因此出现不足,成为一个恶性循环。该高管称。
正由于此,2007年以来,保监会明显加大对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最突出的是6月底,针对个别财险公司业务增长过快,导致阶段性偿付能力不达标的情况,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目前偿付能力不达标的财险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采取加大分保等措施化解风险。
保监会还要求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应停止设立分支机构,并加强对现有机构的管理;合理控制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切实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等。
11月底,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各派出机构、保险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广泛征求意见。
今年6月30日,保监会召开主席办公会,原则通过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草案)》,草案旨在建立完整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完善偿付能力监管的具体制度,初步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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