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负责人就《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2007-11-29 问:请问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答: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很快,但由于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还很不成熟。从外部看,社会对保险中介机构认知度不够,发展的环境有待改善。例如,保险中介的社会认知度不高;保险公司专业化、社会化经营意识比较差。从自身看,保险中介与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需要还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保险中介专业标准尚未确立,专业人才缺乏,整体服务水平低;保险中介监管方式和手段还比较落后,监管的有效性有待提高;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中介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 2006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建立适合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加强保险营销员教育培训,提升营销服务水平。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不断完善保险营销员从业和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为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指明了方向。2007年4月,中国保监会召开了保险中介座谈会。座谈会上,吴定富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总结了近年来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经验,强调要充分认识保险中介市场的地位与作用,并对保险中介市场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座谈会后,保险业界普遍反映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明确了目标,并表示希望能将吴主席讲话中提出的主要观点在我会的规范性文件中确定下来,特别是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保险中介市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为具体任务,以利全行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切实起到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作用。 问:《意见》的出台对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有何意义? 答:《意见》是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出台的有关保险中介领域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意见。我们认为,这是在保险中介市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对于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吴定富主席在保险中介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