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经营怎样从“鸡肋”变“鸡腿”
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尽管各公司就如何有效提高车险业务盈利能力,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但始终没有办法改变车险“高保费、高赔付、低效益”的经营现状。即便有些公司号称某年盈利多少,也很少得到同业的认同,因为盈利往往是以少提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人为控制赔款产生的,经不住精算审计的虚假利润。面对车险业务经营,各保险公司都感到像拿着 “鸡肋”。那么,如何使车险业务既保持良好的发展速度,又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将现实的“鸡肋”真正转化为未来的“鸡腿”呢?本文拟从实践的角度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与思考。
车险经营为何如“鸡肋” (一)无法避免的道路交通事故,是车险业务变“鸡肋”的不可抗力因素 据交警部门通报,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这10亿元中,保险公司该赔偿多少,数据不详,但可以肯定的是,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大部分都转嫁到了保险公司头上。 (二)有失公平的种种裁定,是车险业务变“鸡肋”的外部理赔环境 主要表现:(1)大凡涉及第三者损失的双方交通事故,交警对双方责任界定时,对参加保险的车辆一方所划定的责任比例往往高于未参加保险的车辆一方;伤残鉴定部门对涉及人员伤残的鉴定也往往偏高。(2)由于对违章驾驶行为处理的力度不够,违章驾驶行为屡禁不止,大大提高了车辆运营的肇事率。(3)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保险欺诈处罚措施,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没有严格执行,对查出的欺诈案件大多以归还所骗取的保险金了事,这种现象的存在非常不利于杜绝车险经营的道德风险。 (三)大幅让利的费率下浮规定,是车险业务变“鸡肋”的制度助推器 主要表现:从2006年7月1日以后实施的新车险条款,实行费率浮动制,明确各公司可以按照报备条款费率在30%以内优惠给客户。这一政策的初衷是想打破车险条款的垄断价格,让各公司有一个自主定价的空间。但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各经营主体惟恐让利太少会丢掉市场,纷纷按最大的下浮空间优惠给客户。其结果不但大幅度压缩了车险盈利的空间,还造成了社会公众的误解,片面认为车险业务直接让利30%都还有赚头。不仅如此,商业车险还可以支付15%的手续费,对这一规定,各公司都不好打折,也不敢打折,否则你的业务就拿不来!试想新车险条款让利30%至45%以后,还会有多少盈利空间? (四)降低门槛的承保策略,是车险业务变“鸡肋”的根本隐患 保险市场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独家天下,发展至今有几十家竞争抢夺。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以人保公司为代表的老“擂主”,在危机意识的推动下,难免要向一线施加巩固市场份额和保持发展速度的压力。后进入市场的新“擂主”,在紧迫感的驱使下,难免要向一线施加提升市场份额和加快发展速度的压力。在此背景下,无论是老“擂主”还是新“擂主”,为了多揽一些业务,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大多采取“能变通则变通”的竞争原则。凡此种种,无形之中给车险经营埋下了许多风险隐患,大大削弱了车险的盈利基础。 (五)管控不严的查勘理赔,是车险业务变“鸡肋”的一种“放纵”行为 由于交通事故损失涉及理赔的项目繁琐复杂,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把关不严和道德风险问题,再加上受监督管控机制不健全、查勘理赔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和责任心不强等因素的影响,理赔的各个环节都还存在大量的漏洞,应挤干而没有挤干的理赔水分还大量的存在。这事实上就是一种变相的“放纵”行为。 “鸡肋”如何变“鸡腿” (一)坚定正确的经营理念,是确保“鸡肋”变“鸡腿”的根本前提 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就是最正确的经营理念。近几年来,各公司关于“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总是讲得多,做得少,真正坚持下来的就更少。因此,想要“鸡肋”变“鸡腿”,各级经营管理者和保险员工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效益是企业永恒的生命线,坚定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动摇。 (二)坚持理性的市场竞争策略,是确保“鸡肋”变“鸡腿”的根本基础 实践已经反复告诫我们,市场竞争是残酷的,非理性的市场竞争更加残酷。近几年,由于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大多数公司经营车险业务基本上都是“能变通则变通”,其结果往往是业务数量大幅上升,业务质量大幅下降;发展速度大幅上升,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偿付能力不断下降;市场份额日益攀升,竞争实力逐日下降。因此,坚持理性的市场竞争策略,不仅是确保“鸡肋”变“鸡腿”的根本基础,而且是恢复全行业社会信誉的必由之路。 (三)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确保“鸡肋”变“鸡腿”的有效管控手段 近几年,各公司关于车险经营管理的承保核保制度、查勘理赔制度、核损核赔制度和服务行为规则等等,出台的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但效果并不明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力。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行为实行最严厉的惩罚。 (四)抓住查勘理赔管控的关键环节,是确保“鸡肋”变“鸡腿”的管理工程 第一,要加强理赔队伍建设与培训,提高理赔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每个员工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和熟练程度;第二,加大考核力度,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有效防止骗赔案件的发生;第三,加大对理赔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率的考核,切实提高理赔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第四,高度重视重特大和专业性较强赔案的查勘理赔工作,对疑难赔案,必须及时果断聘请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帮助完成,有效预防因不懂专业知识而多支付赔款的现象发生;第五,坚持重大案件和通融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杜绝个人说了算;第六,健全完善伤亡人员医疗审核制度和跟踪审核制度,积极防范医疗道德风险和不合理的医疗费开支。 此外,还应加强与交警、公安经侦、法院、物价、技术监督、伤残鉴定等部门和机构的协调沟通,努力为保险理赔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宽松的理赔环境;对新车险条款实施的情况,特别是关于费率下浮30%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其对车险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主动地向监管部门提出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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