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电销对县域车险的影响

  3、增加保险人的理赔成本。由于车险电话直销覆盖范围较广,使得许多异地车辆得以承保,这样异地车辆在异地行驶而产生交通事故,大多是委托属地进行查勘,本公司的现场查勘率肯定得不到保证。而属地保险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在定损等方面也肯定不会像本公司人员定损那样尽心尽责,不可避免地增加保险人的理赔成本。
  4、鱼龙混杂,有条件、没条件都想上。电话直销车险是一种通过电话销售的汽车保险,由于节省了中间环节,一度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具有合法的办公场所,配备专门人员,有专用的电销服务号码,有专门的电销运营基础设施,以及专项内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并取得电话销售车险资格的保险公司就可以经营此项业务。但在巨大的车险蛋糕诱惑面前,有些没有取得电话直销车险资格的县级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为了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在传统销售渠道打折的基础上,通过送加油卡、充值卡和购物卡等方式,进行所谓的车险电话直销,直接误导消费者。
  5、电话直销变成了电话骚扰。现在只要提到保险公司,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举动——敬而远之,因为保险公司的人“难缠”。一些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只要看到谁的车险快到期了,就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打电话提醒:“您的车险快到期了,我们是中国某某保险公司的,不仅可以享受45%以上的优惠,还可以送洗车卡、加油卡以及救援等服务……”电话骚扰让人不胜其烦。
  对我国车险
  电话直销发展的建议
  据麦肯锡研究显示,在美国,电销/网销的保费收入到2010年将达到25%至35%。在韩国, 2005年1月,市场份额已达到8.8%,预计今年底将扩大到37%。在我国,车险电话直销也许会成为车辆保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笔者以为,事物发展总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国发展车险电话直销应该遵循以下几点:
  1、要分区域和对象。建议车险电话直销目前仅限于大中城市,并且承保对象可只限于新车,这样既不会对县域保险发展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从业者的经济利益和就业机会。
  2、不可让利或变相让利,即使让利也要控制一定范围内。承担保险风险是保险人应尽的义务,缴纳保险费则是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也就不存在保险让利的问题。保险费率厘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批,就成为一种法规,对于保险让利其实就是违规行为,所以笔者以为即使是车险电话直销也不应该让利,更不应该以各种名目来刺激客户投保,但如果行业经过协商认为可以让利,也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制定车险电话直销行业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车险电话直销在我国也是个新生事物,因而在开始时就应该制定行业规范,以便有章可循。规范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直销地区、费率、客户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直销人员的选拔与培养、电话拔打的时间与话术、查勘、理赔、直销续收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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