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保平安的“平安保险”
来源:北方新闻网—北方周末报
2009年3月9日一大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呼市分公司。张先生急切地询问本报记者近几天在平安保险公司了解的情况。他想知道,保险公司的保费什么时候赔付?
新车上路遇车祸 2008年11月21日下午,在呼市去往托县的路上,张先生驾驶着10天前刚“入保”的轿车发生了车祸。第二天,张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呼市分公司联系,要求赔偿。然而,让张先生意外的是,几天后保险公司给出了拒赔的答复。 2008年11月8日,张先生在呼市威风汽车销售公司以6.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吉利远景小轿车。11月10日,他向保险公司打电话咨询上车险的事,业务员表示只需要车辆合格证就可以办理。随后,张先生给对方发了过去,业务员为其打保单,并说11月11日就开始生效。 由于张先生在购车时欠威风公司1万元车款,故该公司没有给其开具发票,也不能办理长期牌照。 张先生说:“我当时找威风公司销售部武经理,和他说上一个临时牌照先跑着车,之后再去办理长期牌照。后来武经理给了我一张‘京AV6783’的临时牌照。” 之后,张先生说他的车辆在保险公司照了相,登记号码后交纳了3562元的保险费。张先生的车入了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期限为一年。 11月21日下午,张先生驾驶着“京AV6783”的临时牌照吉利车行驶在呼托公路上,一不小心驶下路基,致使人受伤和车辆受损,损失上万元。张先生花1000多元雇救援车将受损车辆拖回。目前,该车停放在威风汽车修理厂等待维修。 张先生说:“如果按正常赔付,保险公司需要赔付5万多元保险费。” 事故为何难理赔? 随后,张先生的家人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告知张先生的牌照“京AV6783”有问题,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因而拒绝赔付保险费。 然而,据本报记者了解,张先生从2008年11月11日办理保险,到11月21日发生车祸期间,保险公司并没有告知张先生的“京AV6783”临时车辆牌照有问题。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办定损手续。但之后的几天就提出了拒赔的答复。12月25日,保险公司正式下达了《拒赔案件通知单》。我没接受,也没有签字,我认为保险公司拒赔没有道理。我的临时牌照是威风公司给的,即使有问题,当初保险公司为什么不予以告知,等我出事后,却给了不赔付的答复?” 张先生又多次找过保险公司,但答复仍是拒赔。 与此同时,张先生向内蒙古消协投诉。消协经调查了解,平安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负有一定责任,但平安保险公司不接受调解。 2009年3月4日,张先生再次来到保险公司讨说法,保险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责任应在威风汽车销售公司。 牌照争议成焦点 3月11日,威风汽车销售公司孙经理对本报记者说:“我们只是销售公司,不发放汽车牌照,更不可能发放临时牌照。张先生的临时牌照不是我们发放的。但是此前一直和张先生打交道的武经理是否给了张临时牌照,这我就不清楚了。” 孙说,武经理去外地做手术了,手机丢了联系不上。 3月11日下午,记者在张先生携带的临时牌照上看到,发放日期是:2008年11月17日,发证单位处盖有“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公章,期限为一个月。同时,在牌照的正方还写有威风公司武经理的签字。内容为:“临时牌照为威风公司发放。武晨光”。 针对这些细节,张先生说:“11月8日,我买车的当天武经理就给了我临时牌照。我当时想多跑几天,就让他将日子延续到11月17日。其实,在11月11日我去办理保险时,就带上了这个牌照,当时他们还照了相。” 对此,记者采访了当时参与牌照认定的保险公司定损员王三军(音)。王说:“12月初,武经理在临时牌照上签字,认可是威风公司发放的,我当时也在场。” 但是对于以上证言,记者无法与武经理求证。 3月9日,平安保险公司于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拒赔是有根据,不负任何责任。”他告知张先生可以运用司法程序来解决此事。 内蒙古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牌照问题保险公司没有告知,存在一定责任。 内蒙古合星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关系,平安保险公司是有责任进行赔偿。(郭君 刘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