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注销北京和盛和苏黎世保险两家保险代理中介机构许可证
(京保监公告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5号)第59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北京和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苏黎世保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的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上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立即停止保险代理业务活动,妥善安排客户服务等后续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清算等相关手续,并于清算结束后向我局提交清算报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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