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及监管对策

  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对推动保险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保险中介市场的迅速发展,也暴露出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主要问题

  (一)市场秩序不规范。部分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片面追求规模和短期利益,不能正确处理“好”和“快”,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违规经营表现突出。一是无证代理现象较为普遍,一些不具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擅自开办保险代理业务;二是部分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业务为筹码,哄抬手续费,恶意降费,加剧了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三是部分中介机构虚开中介发票,为保险公司套取费用,业务财务严重失真;四是银行邮政等兼业机构索要高额手续费、消费误导等较为突出。五是个别产险营销员多头代理、“买单”、“卖单”,寿险营销员误导欺诈客户。保险中介的不规范对加剧市场混乱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专业优势不明显。部分中介机构没有真正认识到中介的市场作用,没有认真思考经营发展的突破点、着力点,没有充分发挥保险中介贴近市场、贴近投保人和市场化程度高等优势,满足于“业务寻租、手续费询价”或“转买转卖”,在人才、技术、经营思路方面没有特色,专业化特色不明显,与保险公司在低层次上进行同质化竞争,不能适应走专业化创新发展的要求。

  (三)内控管理不健全。绝大部分中介机构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思想,合规意识淡薄。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股东会和董事会形同虚设;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业务财务管理制度,已有的制度也不能执行到位;三是基础管理薄弱,90%以上的中介机构无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和业务管理不规范,不设立专门的代收保费账户,甚至个别机构长期不建立业务档案和专门账簿,不进行会计核算。

  二、原因分析

  (一)发展基础薄弱,增长后劲不足。资金、人才匮乏是制约保险专业中介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一是资本实力较弱。大多数保险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仅50万元,有的公司成立伊始就以各种名义将注册资本进行抽逃,后续发展缺乏资金支持;二是专业人才匮乏。中介机构持证率普遍不高,高层次的专业性人才更是凤毛麟角,高管人员中熟悉保险业务的人才较少,有的高管人员从未涉足保险行业,无法适应保险中介的发展要求。小作坊式的保本经营状况难以吸引更多资金和人才流入保险中介行业,难以形成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投机动机过强,发展模式畸形。近几年,投资中介行业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部分积累了一定客户资源的保险业务员,看好保险中介的发展前景,出于自己当老板的考虑开设公司;二是部分掌握了一定业务资源的个人,出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特别是代理机构设立门坎低、收益见效快的考虑,抱着尝试心理开设公司。由于缺乏机构战略投资者,中介机构大多投机逐利意识较强,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短期行为比较严重。在业务拓展上,主要依托人脉关系或股东背景承接一些零散的业务,形成“专业不重要、关系最重要”,弱化了市场竞争的作用,导致发展后劲不足,无法和保险公司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无法满足保险消费者及保险公司的需求。

  (三)市场环境失范,经营行为扭曲。在当前竞争激烈而缺乏有效自律的市场中,保险公司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和对规模的过度偏好,成为滋生中介违规的土壤。保险公司为获取保费,对部分强势中介(主要是兼业机构)过高的手续费标准只能忍痛接受,为弥补费用不足,保险公司往往从其他渠道变相套费,包括业务上违规批退、虚挂应收,财务上虚列费用,以及通过专业中介虚开发票。专业中介机构为维持“良好”合作关系,获取“开票费”等,也积极“配合”,成为保险公司违规经营的帮手和重要渠道。在目前保险中介市场上,部分保险中介公司正是依托于不规范的市场,通过虚开发票、哄抬手续费等方式获得生存的空间。

  三、监管对策

  (一)完善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提高中介准入门槛,适当提高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在注册资本下限、股东及高管人员审查方面设立更严格的条件,减少行业的投机性。对兼业代理机构准入也应从严把关,对注册资本过低(如低于50万)、经营管理混乱的机构、个体户不予发证。二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保监会与保监局之间纵向联动,保监部门与工商、税务、银监等部门之间横向协同的联合检查机制,加大中介市场查处力度。三是探索实施分类监管,对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兼业代理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分别研究制定符合市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类标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二)优化市场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发展。针对保险中介市场主体良莠不齐,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的特点,应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培养发展保险经纪公司,特别是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目标明晰,能迅速形成经营规模的经纪公司;支持发展保险公估公司,发挥公估公司在提高理赔效率,解决“理赔难”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专业代理机构深入基层、社区及乡镇,建立门店式的服务网络;限制发展兼业代理,支持管理规范的银邮等兼业机构发展,清理违规严重,内控薄弱的兼业代理,构建结构优化、主体多元的中介市场体系。

  (三)强化公司管控,从源头规范市场秩序。保险公司是保险中介违规行为的源头,要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必须要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首先,保险公司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从追求短期利益,对保险资源实行破坏性开发向注重公司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转化,遏制非理性价格竞争,确保业务财务的真实性。其次,要通过加强对省级分公司的监管力度,强化省级分公司对中介业务的管控,如设立专门的中介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第三,要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自律公约,并切实加强自律公约的执行力度。

  (四)引导行业升级,提升专业化创新能力。随着市场秩序的规范,提升专业水平是保险中介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转变与中介机构的合作理念,理顺合作机制,提升合作的层次,另一方面引导保险中介机构实施品牌战略,完善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鼓励其在企业品牌、企业文化、经营目标及管理方式上的战略性发展,创造良好的商业生态环境,达到“多赢”的协同效应,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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