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信息化关键转折期
保险信息化投入产出的评估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但它必将推动保险信息化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和有效。
保险信息化: 亟待解决的问题 保险信息化离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IT治理刚刚起步。大部分公司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IT治理结构,一些公司的IT治理也只是“形似”,信息化参与公司战略和决策制定的程度明显不足,信息化规划与企业战略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信息科技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薄弱。当前,保险信息化领域模仿、抄袭等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公司自主开发、运维能力薄弱,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如一些老公司人才储备不足,缺乏创新动力和能力,新公司则乐于抄袭,过度依赖外包。 大量数据资产闲置。相对粗放的管理造成了业务流程不规范,信息标准体系不统一,从而导致了信息系统割裂、数据资产难以利用,这不仅制约了信息化效能的发挥,也制约了保险业的科学发展。 信息安全建设薄弱。保险信息系统属于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但是其安全保障水平仍然不足,灾难恢复能力较低,随着保险业正越来越被关注,安全工作做不好,将导致保险信息系统不“保险”,进而影响保险业的稳定发展。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来自于企业自身的,也有来自于行业内部和外部的,需要保险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今后一段时期,保险信息化发展必须要把握机遇,要从以下多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整体合力。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监管,推进标准化工作;另一方面,保险机构要加强合作交流,扩大宣传,全方位提高保险信息化发展的合力。 二是提高创新能力。一方面要加强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指导信息化实践的能力,提高信息技术在保险业应用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信息化不断增强保险创新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在产品创新、营销创新以及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应用,提升信息化支撑并引领保险业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增强价值创造能力。保险信息化工作要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强化成本意识,加强技术经济的决策论证,强化绩效考核。信息化不能定位于“成本中心”,而应该是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力量,甚至成为“价值创造中心”。 四是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按照信息化建设与安全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提高保险信息系统的防范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逐步构建完善的保险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五是打造一支过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