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刮行政处罚风 七险商涉嫌违法经营
来源:华夏时报
年关将近,对于身处寒冬中的保险业来说,并没有因为金融危机对保险业带来投资收益和保费收入双降而减小行政处罚的力度。进入12月,保监会网站罕有地发布两则对中美大都会人寿和民生人寿的行政处罚公告,上述两家寿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因违反《保险法》相关条例而各被行政处罚10万元,并被通报。
此外,据本报记者了解,上海、江西一些大型寿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都由于违法经营,被两地保监局处以金额不等的行政处罚和高管警告处分,包括中国人寿[21.20 0.66%]九江分公司、泰康人寿九江中心支公司,上海天龙、顺元、华顺三家保险代理公司。
“自从今年11月18日保监会公布成立稽查局之后,短短一个月,4家寿险公司、3家保险代理公司被监管层点名行政处罚。可见保监系统已经开始加大在保险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上的查处力度和处罚力度,对于各家经营不规范的保险公司,年底这股劲风又是一次考验。”12月17日,上海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违法经营花样百出
12月18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和上海、江西保监局开具给上述7家保险机构的行政处罚公告中了解到,保险公司误导销售、任意变更保险费率、保险中介机构私自印保单、私自抽取保险费降低被保险人保额成为保险机构受罚的原因,可谓花样百出。
12月4日,中国保监会在开具给中美大都会的行政处罚书中提到,由于该工作在今年6月份的电销业务中,分红产品销售话术未包含分红不确定性、犹豫期、中途退保损失等与合同有关的重要内容;抽取的销售录音显示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也未提示上述内容。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仅仅隔了半个月,12月16日,保监会在官方网站再次公布行政处罚的决定,民生人寿辽宁盘锦支公司在2007年由于超业务经营保险业务,将本属于车险业务范畴的车座险纳入自己公司的意外伤害险范畴,并变更公司的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投保范围、投保责任、费率、投保规则,违反《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民生人寿除退还一年前收取的保险费之外,还被处以10万元罚款。
这是两则有据可查的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违法事件,12月19日,记者查阅超过10个全国各地保监局的官方网站时,绝大多数保监局网站都并未公布行政处罚公告,只有上海和江西保监局公布了近期的保险行政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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