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三内鬼窃取车险赔款计算书骗保181万

来源:每日新保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徐德利】三个在保险公司工作的“80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竟从公司已赔付完毕的案卷中窃取保险赔款计算书,再让他人拿虚假材料办理重复理赔,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总共骗取了181万余元。日前,三人被河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分别判处十一年、六年半、五年半的有期徒刑。

  从2007年5月到11月间,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同是“80后”的孙滔、刘明及小雪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按照商量好的方法,窃出机动车保险赔款计算书后,让王某、周某某从公司办理重复理赔,骗得47.2万余元。同年6月至11月,用同样的方法办理重复理赔,骗得公款24.7万余元。

  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孙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几个保户的理赔款13.4万余元私自冒领。2007年11月至2008年2月间,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公司已经赔付完毕结案的案卷中窃出机动车辆保险赔款计算书,而后让他人持赔款计算书等虚假材料从公司办理理赔,骗得公款75.9万余元。

  刘明利用同样的手段,在2007年6月至2008年1月间,骗得公款14万余元。小雪也利用同样手段,骗得公款6.6万余元。案发后,刘明和小雪分别向保险公司退交赃款3.7万元和5万元。

  河西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滔等三人身为金融保险企业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占有公司钱款71.9万余元。孙滔、刘明、小雪三人分别单独非法占有89万余元、14万余元、6.6万余元。为此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分别判处孙滔、刘明、小雪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年半、五年半。(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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