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二手车被盗 车险赔偿近6万

  【长江网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李寻 靳炳星 通讯员李江)5万元买来的二手车投下7万余元的盗抢险,车辆被盗理赔时引发争议:到底按啥标准赔?昨悉,江岸区法院判决:按合同履行。


    去年1月,李某花5万元从朋友陈某处购买轿车一辆,并向保险公司投下保额为7万余元的盗抢险。其后,车被盗,案未破,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7万余元。保险公司认为,按《保险法》规定,理赔额不能超过购车款,只能赔5万元。李某不服,告上法庭。


    江岸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保险单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属有效合同。李某虽以5万元购得该车,但李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保险单明确约定该车盗抢险金额为7万余元,而李也是按此标的交纳了保费。同时,该保险金额并未高于新车购置价8万余元。因此,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双方约定支付保险金。扣减20%绝对免赔款等费用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向李某赔偿5.9万余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昨日,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王文武律师就此提醒:保险公司在受理投保时,要注意审核义务,避免“宽进严出”引发纠纷;投保人投保时,要看清保险条款,出现纠纷时依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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