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经统计,共对103家各级保险机构中介业务开展现场检查,查实违法套取资金8000余万元,涉及保费约8亿多元。检查中发现了保险公司通过直接业务转挂中介渠道、虚列营销员人头、自身投保业务转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从检查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仍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对合规经营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关注市场、关注风险。高度关注市场动向,及时分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潜在的风险点,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化解风险,防止风险蔓延。下发《关于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函》,部署各保监局以机构自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排查风险。继续关注个别保险中介机构激励问题及有关风险。

  三是引导保险公司创新营销模式和渠道。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保监发【2010】84号),总结行业创新做法,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积极探索新的保险销售模式。部分公司转换经营理念,积极改革完善销售体制,大童保险销售服务公司探索营销队伍扁平化管理,浙商、华泰、紫金、安邦等保险公司设立销售公司。

  四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成《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和《保险中介集团公司监管办法》的起草工作。为配合清理整顿代理市场工作,下发《关于依法从严审批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对银保、车商保险专业化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对汽车行业协会、汽车销售集团和保监局的调研,初步形成了“车险销售专业化”的思路,即鼓励有规模、有能力、有意愿的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企业成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保险代理(经纪)业务,鼓励市场有实力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与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企业合作开展业务,即将出台《关于鼓励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设立专业机构开展汽车保险代理(经纪)业务的指导意见》;完成了《我国实行银保专业化的可行性》以及《银保专业化再思考》的专题报告。同时,对寿险营销“增员利益”机制和保险公司营销渠道股权激励风险进行调研。

  六是认真做好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市场专业化、规模化、多样化和网络化的发展目标,即在加强保险销售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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