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介监管信息化水平有了质的提高,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2011年监管工作重点

  1.求真务实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查处力度。针对中介业务检查揭示出的问题,继续按照逐步深入、稳步推进、严查重处的思路,扎实开展现场检查。主要是继续围绕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关系是否真实、合法等内容开展检查;继续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行贿、职务侵占、贪污、商业贿赂、非法集资、传销、洗钱、逃避纳税义务等案件和线索,严格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继续加强通报披露,及时在辖区内通报检查结果,及时向新闻媒体宣传披露违法案件处理情况。通过严查重处,增强保险公司自查自纠和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使行业逐步形成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风气,推动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不断好转。

  二是坚决清理整顿代理市场。在目前保险代理机构多、业务规模小、市场格局比较混乱的状况下,结合近年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针对保险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相互勾结、违法违规普遍而严重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推动保险代理市场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同时,针对保险公司利用部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种种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

  三是积极推动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在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目标和思路,逐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动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发展方向,全面梳理本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切实转换经营理念,保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营销队伍稳定发展。同时,鼓励改革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建立新型保险销售体系。

  四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高度关注市场动向,及时分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潜在的风险点,科学预测风险带来的后果,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继续对常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化解风险,防止风险蔓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协调和指导力度;研究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促使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升内控意识、提高内控水平、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风险。

  五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适时启动《保险中介集团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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