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保险业回眸与思考(下)
要“雷声大”,而且“雨点”也要大,如果不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大案要案,不抓几个典型,这股歪风是刹不住的。
(8)保险投资宽严相济。2009年世界金融市场动荡不安,国内经济形势也波动起伏。面对复杂环境,保监会在这一年间先后发布了9个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这一系列文件的一个主线精神,是“投资渠道放宽”与“风险管理趋严”并重,即所谓宽严相济。比如,一方面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券和无担保债券等保险机构的债券投资品种,放宽了部分渠道的投资比例;另一方面又对保险机构资产管理能力特别是股票投资管理能力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当说,经过过去10年特别是近6年的博弈、权衡和建设,监管机构已经搭建了较为完整的保险投资监管框架。下一阶段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一是如何在给予保险公司足够投资决策空间和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之间更好地把握平衡,二是如何从保险行业的角度对投资风险进行更加准确和高效的评估。 (9)寿险信披新规发布。2009年9月,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在市场上居于举足轻重地位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分红保险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包括产品销售、利益演示、售后回访、信息披露材料管理等环节,事无巨细,详尽规定,足见监管机构的良苦用心。该管理办法直击人身保险市场的“顽疾”——销售误导,如果真能落到实处,相信销售误导问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比如,该办法规定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录下列语句后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根据行为实验,“抄录并签名”的心理提示效果显然大于“光签名”的效果,虽然这一规定中个别表述不够严谨(如“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但贯穿其始终的、通过加强信息披露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总体精神和方向,无疑是十分令人赞赏的。 (10)人保集团整体改制。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新中国的保险业也走过了60年。作为与新中国同时诞生的中国人保,在庆祝公司60岁的这一年,完成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工作——集团整体改制。人保集团由一家国有独资保险集团变身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保险集团公司,标志着国有保险企业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此次人保集团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