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车险行业出台手续费自律承诺

作者:沈南秋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经绍兴市21家财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签字同意,《绍兴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承诺书》将于2月10日开始正式实施,对督促各保险公司从以价格和手续费为主的低层次竞争向以服务、管理、内控为主的综合实力竞争转变,形成车险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公平合理竞争的良好局面将起到积极作用。

  《承诺书》规定,各财产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手续费最高标准为4%,各财险公司支付给中介、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代理人商业车险的手续费标准为:人保公司不得超过14%,2008年保费3000万元以下的新公司不得超过16%,天平公司不得超过18%,其它公司不得超过15%。省公司统保业务以招标文件为准,手续费必须以银行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中介机构。严禁任何形式的贴费、返佣、变相提高手续费比例以及为直接业务套取手续费等行为。对个人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返佣、贴费等行为的,所在公司必须解除其代理协议,其它保险公司也不得接收。对违规行为,将处以每单2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为保证《承诺书》的切实执行,绍兴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了评议制度,每月对车险市场情况进行评议,经保险行业协会汇总后发送给各公司。并成立车险自律执行小组,对会员单位及辖属机构进行举报检查、抽查和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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