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监局首次公布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测评结果

为推动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新疆保监局今年首次对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并于今天(9月26日)向全疆公布结果。

此次测评对象是疆内12家经营车险的财产保险公司,测评采用的内容是2010年1月1日后报案,截至6月30日赔案处理相关指标计算出的的结果。

测评指标分为量化指标和实务指标两个部分。量化指标依据各财险公司向新疆保监局提交的保险稽核系统数据,根据统一公式测算得出。实务指标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网络调查、模拟事故等方式获得,对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质量、现场查勘速度、查勘定损技能、客户满意度等作出评价。

测评指标为三方面。一是车险有效立案结案率。二是车险平均赔案处理时效,对此项指标,新疆保监局根据车险大部分赔案为小额案件的实际,专门抽取了2000元以下赔案进行监测。三是车险理赔有效报案投诉率。新疆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向社会公布的测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各保险公司的总体理赔服务水平和质量,但并不是评价理赔服务水平高低和质量好坏的唯一标准。

新疆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一方面,理赔指标受到保险公司成立时间长短、车险业务量大小、承保业务质量及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的公司成立时间短,业务量小,无疑理赔指标就相对较好;有的公司成立时间长,业务量大,人伤案件多,理赔指标表现得就相对较弱;有的地区交通事故频发,重大伤亡较多,比如去冬以来北疆各地连遭雪灾侵袭,北疆各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压力随之加大,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理赔速度和结案率。此外,各保险公司的数据库类型有所不同,也对数据提取一定误差影响。所以市民评价一个公司的理赔质量,除参考监管部门的数据外,还可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综合评价。

“保险理赔,也是保险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体现。保险理赔服务水平的高低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保险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力保障。所以,我们今后还会定期对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进行测评。测评的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新疆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为完善测评的功能,新疆保监局还研究制定了《新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办法(试行)》,力争在制度上推动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这次的测评结果是在连续多次初评、完善的基础上,首次面向社会公布,希望通过这一举措进一步提高保理赔的透明度,扩大公众知情权,以此推动保险消费者的满意。

此次理赔服务质量测评结果可以在新疆保监局网站(xinjiang.circ.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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