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市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正式实施

    新疆新闻在线网5月8日消息(记者 热米拉·艾力):从5月8号开始,《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正式实施。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正在以每年18%的速度增长,截至今年4月已达25万多辆,交通事故也呈快速增长的态势。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邵喜国:"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期间,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天发生40-50起,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屡见不鲜。"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在北京时间8点到24点发生在乌鲁木齐市境内的,仅造成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车辆可以自行移动、当事人各方同意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邵喜国介绍:"各方当事人对物损交通事故事实、成因、事故责任无异议的,填写《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协商处理协议、记录书》,直接前往"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由驻点交通警察指导当事人确定事故责任。"

    但是,机动车无牌无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或无照驾驶、驾驶报废车辆和盗抢车辆的,及驾驶人神志异常者等六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
制作维护:车酷网   Copyright © 2007-2011    京ICP备09020517号  客户服务:010-64114059 QQ35822933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