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5000元交通事故也能快处快赔

  5月3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新同方服务点,记者遇到了正在办理保险理赔的杨先生和王先生。“他倒车的时候把我的车撞了,报案以后保险公司就让我们直接上这儿来。”杨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月他已经是第二次到新同方服务点了,这里解决问题既快又方便,省了很多事。

  2008年9月,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与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以下简称“快处机制”),并在西安市的东南西北4个交通便利的地方各建了一个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此后,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单车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当事双方就不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是在自行撤离现场后填写《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24小时内一起到就近的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就可以了。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4个服务点共接待事故车辆357290辆,处理事故176712件,平均日处理赔案件135件。“17万多起事故就是17万多个拥堵点,如果不及时撤离现场、不及时处理事故的话,整个城市的道路可能就会瘫痪。”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高建民说。

  高建民介绍,从西安市的情况来看,轻微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的70%-80%。以往发生轻微事故,从交警、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再到当事人走完保险理赔程序,至少需要三五天。有了快处机制之后,只要车主证照齐全,从报警到支付赔款,平均只需要四五十分钟。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惠青介绍,由于快速理赔服务中心采取交警和保险公司派驻人员、集中定责定损的“一站式”服务运行模式,促使所有驻点公司在相互竞争中不断优化理赔流程和定损标准,从而提高了行业理赔服务的标准化;同时,也促使保险公司逐步在车辆的互碰处理方式上达成一致,实行简化操作的“互碰自赔”模式,更加方便了客户理赔,提高了理赔效率。

  “在快处机制设计时,坚持‘自主选修’的原则,保险公司不得强制客户修理,理赔服务中心所在的修理厂也不得强行要求客户修理,客户具有很大的自主权。”惠青说。

  “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也是各家保险公司自身服务能力集中展示的大平台。”陕西保监局产险处处长井正萌此前表示,把陕西省内所有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险公司放在一起,谁的产品性价比好、服务到位、客户多,一眼便知,无形中会给保险公司施加加强内控、完善服务的压力。

  据了解,从今年5月1日开始,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与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快处机制进行了调整,不仅简化了理赔服务中心的受理手续,而且扩大了受理权限,将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限额提高到了5000元,这在全国还不多见。同时,投保车辆也由西安市扩展到了陕西省境内。

  “到去年底,西安市的机动车数量已经达到140万辆,是2008年的2倍多。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导致轻微事故大幅增加。为此,市政府今年启动了‘缓堵保畅’工程,而保险行业也在开展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调整快处机制是双方不谋而合的结果。”高建民说。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雷煜介绍说,按照新的规定,现在一旦发生轻微事故,车主只需持行驶证、驾驶证,并能提供交强险承保公司及保单号,填写协议书后,就可以由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受理。同时,单车财产损失最高理赔限额可以是5000元,也可以包括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表部件损坏,能够继续驾驶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5000元并不是一个绝对上限。

  “现在所有驻点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都可以根据客户需要,接收客户提交的且在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受理事故的理赔资料,并将资料及时流转,以缩短结案周期。”雷煜说。

  据了解,新机制实施后,仅5月1日和2日两天,西安市的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就处理了283起轻微交通事故,其中2000元以上的有20多起。

  高建民表示,以前20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因为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所以能够采取模糊定责、互碰自赔的方式。但新机制实施后,可能会涉及到有没有商业保险的问题,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就需要当事人拍照留做证据,以便进行责任认定。“我们派驻在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交警,会对2000元上的轻微事故重点把关,以防止保险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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