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启动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改革试点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厦门市启动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改革试点工作 常见问题解答
1、制定费率改革方案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2、费率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3、费改方案适用于哪些车辆? 4、费改方案包含哪些费率系数?最终系数如何计算? 5、费改实施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将会有何变化? 6、费改方案从何时起开始实施?“无赔优系数”上溯几年进行计算? 7、为什么要设置“上门投保系数”?上门投保需要什么条件? 8、费改方案是否适用于电话销售渠道业务? 9、为什么以两个签单日期确定赔案归属的期间,而不以保险生效日期确定? 10、为什么要以结案日期来计算理赔次数和金额,而不是按报案日期确定? 1、制定费率改革方案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为充分抓住国务院批准厦门“发挥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的有利时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要求,推动保险改革创新,促进商业车险公平、有序竞争,提升市场主体风险管控能力,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厦门制定了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改革方案。2010年11月5日,方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3月26日至31日为系统切换及试运行期,各公司将分批上线。 2、费率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本此费率改革是贯彻落实厦门市政府与中国保监会签署的《关于建设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合作备忘录》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广大车险消费者根本利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举措。 一是更好地体现了车险费率的公平性。在原费率政策下,不同风险程度投保标的的费率差异甚小,实质上造成低风险投保人部分承担了高风险投保人的风险的状况,造成费率上的不公平。新方案将实现费率高低与风险状况精确匹配,解决了出险多少与保费无关的问题,更好地体现了费率的公平性。二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发挥费率的杠杆作用,强化奖优罚劣的效果,激励投保人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善道路安全状况,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提高车险行业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促进车险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通过推行新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逐步推进车险定价机制改革,强化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责任和风险识别、判断能力,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