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保财险创新理赔服务模式——一站式调处中心服务和谐交通建设
编者按: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一直受到“调解难”、“执行难”、“理赔难”的困扰,为了打破瓶颈,中国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在市政府金融办、厦门保监局的指导下,继成功尝试交通法庭保险理赔模式创新之后,于2011年4月积极配合交警、司法等部门,以厦门市思明区道路交通调处中心为平台,探索开展“一站式”保险理赔服务创新,有效提升了交通事故人伤案件处理的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罗建平 厦门市思明区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是由政府牵头,集合与事故处理有关各部门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机构,涵盖事故处理、损失确定、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前保全、诉讼立案、法律援助、保险咨询、保险理赔等服务。通过保险理赔服务站的服务,让各方当事人了解保险理赔的全流程,意识到交通事故侵权关系和保险合同关系的赔偿金额差异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了“透明公开、和谐满意”的原则,减少了误解,加快了事故处理时效。 标准公开 阳光作业 一般的事故处理中,因各方当事人对赔偿标准不了解,往往存在不合理的心理预期。交警调解后,对赔偿金额不满就转入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后不满意又提起法院诉讼,不仅当事人疲于多次往返反复,保险公司和各层级的争议解决机构也不堪其扰,效率和效益均不理想。 厦门人保财险会同各部门制定统一的《思明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理赔标准》,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理赔的标准有机统一,并将理赔标准和索赔单证在调处中心直接公示,改变了长期以来保险理赔与交警、司法部门标准存在差异的问题,解决了保险公司与客户长期存在而又无法回避的因赔偿标准不一而产生的疑惑、争议等矛盾,从根本上杜绝了事故各方不恰当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滥用调解机制的行为。 各方确认的“终极理赔标准”出台后,被保险人依据理赔标准,在与受害者调解之前做到“心中有数”,对受害者而言,也明确了自己可以最终获赔的项目和标准,减少了不合理的心理预期,杜绝了“漫天要价”,调解成功率迅速攀升。2011年,调处中心共处理 134起案件,真正进入驻点交通巡回法庭诉讼的案件不到10件,绝大部分案件在调解阶段就解决完毕,调解成功率达到97.76%。 核赔前置 提前介入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采用核赔前置的做法,在各方当事人提供相应资料后,由驻点核赔人员提前介入理算,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