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上半年车险理赔服务指标发布:结案周期偏长

  今晚网讯 (渤海早报记者李鸽)日前,中国保监会天津建管局发布了《天津市各财产保险分公司2011年1-6月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指标》,记者查询该表格发现,18家保险公司中“车险结案周期”在40天以内的仅有三家,2000元以下的车险案件结案周期在40天以内的仅有五家,按照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车险的结案周期一般不应超过40天,各保险公司仍需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

  记者查阅车险理赔服务指标发现,18家财险公司中仅有平安财险、华安财险、永诚财险公司的车险平均结案周期在40天以内。服务效率最高的是华安财险,其平均结案周期仅有27.78天;车险结案周期最长的是中华联合财险,车险结案周期需106.39天。此次还公布了2000元以下的车险案件结案周期,其中平安财险、华安财险、永诚财险、都邦财险、阳光财险五家公司的结案周期在40天以内,最短的是阳光财险18.38天。

  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专家指出,为提高本市车险公司服务效率,2009年5月21日,市保险行业协会暨天津市各财产保险会员公司公开对社会承诺,对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合法且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的,索赔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案件,三个工作日内结案赔付。此次公布的数据显示,这一承诺的平均达成率为92.6%。

  业内人士介绍,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这一条款应用到车险方面,定损最长30天,理赔金支付最长10天,车险公司的结案周期理应在40天以内。本市各保险公司仍需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结案周期、及时支付理赔金,这样才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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