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车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实施见成效
实施车险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有利于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透明度,在维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提高保险公司数据真实性、遏制欺诈行为、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从2010年1月1日起,机动车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在本市车险领域全面实行,消费者通过拨打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登录保险公司的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在经过身份确认后,就可以查询自己投保车险保单的基本信息、保单状态、缴费信息、车辆信息、批改信息等,如果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还能查询到出险情况、核定损失情况、赔案处理各环节进度及预计完成时间、赔款金额及支付情况等,并且能了解到保险公司承诺完成理赔的时限及相关进度。一年来,该项制度方便了消费者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机动车承保和理赔的实际状态,为消费者提供了信息方面的实时服务。 保险消费者如果通过柜台和电话查询相关信息,只需向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提供自己的保单号和身份证号即可。如果通过网络查询,保险消费者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一是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点击设置在网站首页的“承保理赔信息查询”窗口,输入保单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二是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点击“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理赔信息查询”查询入口图标,点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名称,网络自动与该公司的承保理赔信息查询系统连接,输入保单号和身份证号后即可查询。这项制度规定,保险消费者查询到的信息如果与保单信息或自身实际情况不一致时,可向保险公司进行反映,保险公司须立即受理,并应于收到投诉后五日内将处理情况向客户反馈;如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处理情况不满意时,还可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建立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助查询制度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只有广大保险消费者广泛参与,才能更好地打击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