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车险赔款实行转帐制
四川商业车险数据平台建立 虚假赔案无处遁形 “我的车子明明只修了一次,但保险理赔记录却显示有3次理赔,多出了几千元的理赔款。”近日有车主在保险公司续保车险时吃惊地发现,自己上一年度的理赔记录竟然多出不少,可保险公司为此支付的赔款却有一部分没有到车主手中。更令车主们郁闷的是,由于上一年度理赔次数多,本年度交的保费就会上浮。 随着四川商业车险数据库的正式联网,假赔案纷纷浮出水面。为杜绝车险假赔案,本月起,除被保险人特殊要求领取现金外,我省开始实施赔款转账等制度。 保护投保人 实施赔款转账 中国保监会最近下发了《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要求本月起,特殊要求领取现金外,各公司车险赔款一律采取转账、汇款、网上银行等无背书功能的方式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对凡由修理单位等机构或个人代被保险人报案的,各公司应要求其提供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并向被保险人进行核实。 四川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月起,被保险人为单位的,1000元以上的赔款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除有特殊要求领取现金外,赔款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要求各公司在车险赔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要对客户进行理赔服务回访。“非现金支付的最根本目的,是要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投保人的利益。”这位负责人说。 最快年底 理赔服务将有标准 昨日,四川保监局和四川保险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一旦有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以此骗取赔款,一经发现将会被查处,涉嫌犯罪的会被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逐步建立车险理赔人员和事故车修理单位资格标准和“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打击车险欺诈的力度,要求各公司不得以打击车险骗赔等各种理由为名,降低车险理赔服务质量。 据透露,四川省还将制定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行业基本标准,明确车险小额赔案简易处理流程和标准化索赔手续,制定大额案件赔款预付条件和管理办法,最快出台时间将在今年底。 杜绝假赔案之对策—— 四川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邓金华称,车险假赔案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保险机构车险理赔管理粗放、制度不健全;二是保险机构对事故车修理单位管控不力,个别基层机构和理赔人员内外勾结虚构假赔案、扩大损失程度。假赔案严重侵犯了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形成了极大的经营风险隐患。他为此提醒广大车主,出险后,最好自己办理理赔手续。 出险后 最好自己办理理赔手续 “小伤变大伤、一次变多次,这些都是车险假赔案的一些伎俩”,由于4S店推出汽车销售、车险销售、全权办理修理、索赔等一条龙服务,保险中介也在代办索赔,不少车主在发生车损事故后为省心,就把车辆、行驶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交给4S店或中介,却被钻了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