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施机动车天窗保险理赔新规则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深圳保监局针对市民投诉反映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机动车天窗理赔问题,组织行业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由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制定出台《机动车天窗保险理赔规则指引》,在车险全国统一条款尚未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天窗定义、统一理赔标准之前,率先对机动车天窗玻璃单独破碎保险理赔规则进行统一规范。根据新出台的《机动车天窗保险理赔规则指引》,当发生天窗玻璃损毁事故时,若客户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保险公司须全额赔偿;若客户没有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保险公司仍按照车损险赔偿,根据事故情形扣除相应免赔额。该指引自2011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新《机动车天窗保险理赔规则指引》的出台,将使现行车险条款与保险消费者需求脱节的问题通过提高理赔服务标准的方式得以妥善解决,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减少理赔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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