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实施成效初显

  2011年3月1日,深圳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第一阶段工作——以商业车险费率与出险次数及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为核心内容的车险费率浮动新机制正式实施。截至5月底,深圳产险公司共签发商业车险保单39.92万份,同比上升24.16%,其中个人保单27.99万份、占比70.12%,法人保单11.92万份、占比29.88%;保费合计18.42亿元,同比上升18.31%。主要取得了三方面的成效:

  第一,大部分车主从车险费率浮动中受益。一是单均保费下降明显,车主普遍受益。3月至5月,保险公司平均保单保费4768.3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64%,其中个车单均保费4554.87元,同比下降6%;团车单均保费5376.23元,同比下降3.6%。照此比例估算,此次车险费率改革仅在2011年即可为深圳车主节约保费支出约4亿元。在消费物价指数持续高位的背景下,实现了大部分车主保单保费的实质性下降,车险更加便宜实惠。二是保单折扣明显,低风险客户受益最大。共有占比为65.47%的上年发生1次以下赔款的车主享受了7折以下的优惠,其中个车占61.09%、法人车占75.73%,个车中有99.05%的客户享受了险别系数优惠。低风险客户保单折扣率最大、获益最多,约3成客户享受了5.7折的保单优惠,万元保费可以节省4300元。

  第二,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进一步显现。一是鼓励谨慎驾驶的作用明显。费率浮动与出险次数挂钩后,通过非行政的经济手段,鼓励车主谨慎驾驶,提升了全社会的安全驾驶和交通守法意识,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初步形成了保险业与社会交通管理良性互动机制。3月至5月保单出险频数(指出险保单占总保单的比例)为73%,较上年同期下降8%。二是消费者对保险更加关注。费率浮动使投保人更加关注自身的风险和投保内容,特别是保单保费明显上升的车主,对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条款费率更加关注。部分投保人开始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和经济实力选择保险产品,对保险的认知程度有了明显的提升。车险信息平台查询系统开通后,保单查询量逐渐上升,从2010年系统开通至2011年5月底,保单查询量共计138233次,3月至5月保单查询量上升明显,5月份的查询量达82850次。

  第三,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有所提升。一是车险赔付情况稳定。3月至5月,车辆出险报案率明显下降,其中个车报案率下降1.7%,团车报案率降幅提高3.3%。理赔案件数特别是小额案件数降幅更为明显。3月至5月,理赔案件数为256426笔,同比降幅提高2.8%。其中小额案件报案数明显下降,2000元以下案件155359笔,占总案件数的 60.6%,较上年同期下降 11.5 %;5000元以下案件数190813笔,占总案件数的74.4%,较上同期下降6.9%。虽然费率水平下降,但由于报案理赔数和理赔费用也下降,保险公司的综合赔付率基本保持稳定,截至5月份,深圳车险综合赔付率57.85%,其中车损险及附加综合赔付率66.83%,比去年同期下降5.15%,降幅较为明显。也就是说,新的费率浮动机制实现了消费者保费支出减少和保险公司理赔费用降低、综合成本保持稳定的双赢结果。二是风险识别选择能力增强。由于平台数据大集中,客户的往年理赔记录在行业实现共享,各公司可以更为方便地对客户进行风险识别,并根据自身经验和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了风险筛选,所以各产险公司特别是中小产险公司风险识别和风险选择能力有了实质性的提高,从而有效提升了行业盈利能力。截止5月底,深圳车险实现承保利润34416万元。一些风险控制较严、风险判断能力较强的公司更容易从中选取优质客户,提升了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一定程度遏制了骗保骗赔。随着车主更加关注自己的保单情况、出险状况和未来保费负担,更加审慎地选择报案和理赔,更多地通过查询系统进行理赔查询,加上我局与市公安局对骗保骗赔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骗赔案件得到较明显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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