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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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切实做好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工作,严防误导消费者的事件发生,加强理赔管理,提高理赔效率,不得惜赔、拖赔和无理拒赔。 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不断创新和加强保险监管,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在《指导意见》中,深圳保监局还明确了与改革试点配套的各项监管措施,包括建立产品创新保护机制、产品经营效果跟踪评估机制、准备金外部审计机制、产品退出机制等几大新机制,特别提出对保险机构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指导意见》还就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发挥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使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以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车险监管手段,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深圳保监局将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和深圳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保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和公司辅导工作,指导同业公会加快推进车险信息平台建设,同时建立与各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的沟通联系机制,争取各总公司对深圳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配合与支持。 广大市民可登录深圳保监局网站(http:// shenzhen.circ.gov.cn)查阅《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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