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六家保险公司入围省级单位车辆定点保险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冯君
 
  随着陕西省2009年度省级单位机动车车辆定点保险的公开招标工作落下帷幕,年度省级定点保险的完善事宜也“尘埃落定”。日前,陕西省财政厅专门印发了《关于2009年度省级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就2009年的省级车辆保险事宜做了具体规定。
  
   6公司成功入围定点名单
  
  据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李宇介绍,2009年的省级车辆定点保险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了一些改变,无论是承保公司数量和一些操作上都与往年有了不同。今年的承保公司数量比往年有了一些增加。据了解,从1998年开始,陕西省级车辆保险一直是4家保险公司,这么多年一直如此。之所以今年增加,主要是为了给投保单位更多的选择。同时数量上增加,也有益承保单位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据悉,本次确定的定点保险公司为大地财产保险、人民财产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永安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6家。本次保险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各单位在综合考虑各保险公司保险费率、理赔服务和其他服务等多方面因素后可自主选择承保公司。《通知》指出,各单位机动车辆投保的商业险种为6种: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3、车上人员责任险;4、全车盗抢险;5、玻璃单独破碎险;6、不计免赔险。未经省财政厅批准,投保单位不得在6种险种外增加险种。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赔偿限额等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
  
   承保分支机构最多2家
  
  不但数量上有了增加,今年对承保分支机构的数量也有了硬性要求,明确规定各保险公司的承保分支机构为1~2家。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调整呢?据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人员介绍,这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每家保险公司一般都有很多分支机构,以前由于对承保机构没有要求,其名下的多家分支机构都在开展定点保险业务,车辆多的采购单位往往在多个承保机构投保,给管理工作和统计工作造成很大的麻烦。分支机构的数量限制后,更方便管理、协调和统计。据了解,今年大地财产保险有2家机构入围,永安财产保险2家,阳光财产保险2家,人民财产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均为1家。
  
  为了加强对定点保险的监督管理,《通知》指出,在定点保险执行过程中,各投保单位要依据合同规定及定点保险公司的服务承诺,对其价格、服务及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若定点保险公司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各单位可向省采购中心反映。采购中心将对各单位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报省财政厅,一经查实,将按照合同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或取消定点资格。同时,各单位要注意保护定点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车辆保险,不得无故拖欠保险费用,不得向定点保险公司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其他要求。据了解,为了加大监管力度,省财政厅还会会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及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对省级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此外,《通知》还对一些细节作了具体强调,如各承保保险公司在全额保费(交强险应含车船税)到账后,方可出具保险凭证及发票,此时承保责任才告成立;若投保车辆报废、转让或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发生变化,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承保公司,并办理退保、保险单批改等手续;各单位机动车辆保险尚未到期的,仍按原合同执行,待保险期满后,再到中标保险公司按实际月份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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