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车险将“见费出单”

来源:长治日报

    从2009年2月10日起,我市将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该制度将覆盖全市所有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中介机构和交强险、商业车险及其附加险等全部车险业务。

    据中国人保财险长治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车主都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车险后,将保费交给中介机构或代理人,再由其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在此期间,中介机构或代理人截留甚至侵吞保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投保人的保费常不能及时缴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没有或部分交付保费的,对保险公司责任进行对等免除。因此,出险后,投保人就得不到足额保障,由此引发不少理赔纠纷,被保险人的利益难以得到维护。"见费出单"后,每张保单的生成将以其保费的全额流入为前提,由系统自动确认。如果保费没有全额进入保险公司,系统就会拒绝打印保单。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侵吞保费的违法行为,对于车主和保险公司来说,安全性大大增加。

    据了解,日前中国人保财险长治分公司已经完成了车险"见费出单"的准备工作,包括组织系统程序试运行、相关人员培训、制定业务和财务补充实务及管理规定等。该公司已于1月15日通过了保监局及市保险同业公会的各项验收。(李珊娜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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