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申车险自律 力控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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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3月18日消息:2009年3月16日下午,上海保监局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召集沪上各家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召开了主题为“巩固车险自律成果、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对2008年8月8日各家经营车险的产险公司签署《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保险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修订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补充条款”)以来,上海车险市场在自律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回顾和总结,要求各家分支机构负责人继续巩固和维护车险自律来之不易的成果,进一步促进车险市场规范经营。

  伴随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的同时,机动车保险的规模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主要险种。上海车险市场在2007―2008年上半年,由手续费问题而引发的无序竞争、违规经营引起了业内外的高度关注。

  对此,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于2008年8月8日组织沪上24家经营车险的财产保险会员公司共同签署。“实施细则和补充条款”重申了各保险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审批的车险条款和费率,执行各公司费率构成中15+4的手续费标准,即:商业车险15%和交强险4%的代理手续费率上限,并且增加了自律惩处措施。

  这些努力有效地遏制了恶性竞争。各公司合法合规的意识明显增强,维护市场秩序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会议还指出,2009年上海保监局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将紧紧围绕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以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将自律与监管相结合。在去年推行的全流程监控的车险见费出单之后,继续完善车险平台工作,实行商业车险进平台。解决保险中介截留保费、内扣手续费问题,扭转恶性竞争的形势,提高车险服务水平,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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