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保险“见费出单” 保费收入有保障
□ 林劲榆 新闻晨报刊
上海市将全面启动新的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上海车险市场在交费方式方面有了重大变化,"见费出单"制度的执行将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更有保障。根据上海保监局发布的信息,自2008年12月8日零时起,上海市已正式实施机动车辆汽车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 "见费出单"正式运营 上海保监局表示,上海的"见费出单"管理制度具有全流程监控、全车险覆盖、全机构运行的特点。该制度将在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统一管理下完成,引入中国银联合作机制,实现结算银行与平台的对接,形成完整的"见费出单"应用系统。只有当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实时确认保费到账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才能根据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的指令生成正式保单和保费收据。制度实施初始阶段,全市共设1500余个网点接受"见费出单"付费业务,具体为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有"见费出单"专用POS机的保险中介网点、能够受理"见费出单"业务的上海银行对公业务网点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的营业网点。据悉,今后将纳入更多银行的网点对外接受付费。 有关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制度执行两周以来,上海车险市场上的保费基本透明化,"价格战"和频繁的折扣已经基本消失。车险收费新举措的执行将根治车险保费被中间环节频频"蚕食"的痼疾,由于实收保费不足导致的惜赔现象也将有根本性改观,车险行业步入良性循环值得期待。 "见费出单"改变购买方式 实施"见费出单"后购买车险的手续如何?据悉,实施"见费出单"后,首先,由消费者选择购买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种类并确认价格,然后由车险购买机构出一张付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上会包含保险公司的代码、价格以及十位数的交易码。最后,车主凭这张通知书到车险购买处支付费用。与此前相比,最明显的改变是以前客户购买车险,工作人员送保单时将保费带回即可,而现在如果客户不想出门就购买车险,只有在中介公司购买,由中介公司提供两次送单服务。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执行新政策后,投保人如果通过中介公司购买车险,付费后往往无法立即获得保单。也就是说,消费者把保费转交别人代购保险,在未得到正式保单前将得不到任何保障。见费出单制度降低了保险公司"保费"中间环节的风险,但是出单前的风险将完全落在消费者头上。 转账可能致保单延迟生效 人保财险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购买车辆保险最好通过电话银行自行交费,这种方式不但折扣最高,也可以有效避免中间环节的道德风险。但是无论是通过中间环节购买车险还是自行购买车险,消费者最好在保单到期日的提前几天续保,因为在新的缴费模式下,通过转账、支票支付的方式购买都可能导致保险延迟生效。 随着"见费出单"制度的执行,在购买车险的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防止代码出错。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见费出单操作时,需要同时输入保险公司代码、银行代码、保单代码(即十位交易码),这三个代码一旦输错,消费者就是为别人交了保费或者购买了其他公司的产品,消费者曾提出通过网络银行缴纳保费,但这一渠道目前还未开放。 |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