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自9月1日起试行轻微事故快速处理

    记者从济宁市交警支队获悉,为缓解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工作效率,山东济宁决定从9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济宁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届时,与《办法》配套的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同时运行。

    据介绍,目前,济宁机动车保有量超过95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达到88万余人,加之常年在济宁行驶的外地号牌车辆和过境车辆,城市交通压力较大。尤其是大量轻微交通事故(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辆不能及时撤出现场是造成当前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解决这一问题,济宁交警部门决定向社会推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便民服务措施,并制定出台了《办法》。《办法》适用于机动车与机动车在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辖区内道路(不含高速公路),早7时至18时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轻微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每车2000元以下车物损失,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表部件损坏,但发动机、车架、底盘、转向、传动等部件未损坏,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的。同时,根据济宁市地域特点,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交警部门联合全市17家保险公司,选定高新区润华汽车广场作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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