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8年64家商业保险机构被行政处罚

作者:李毅 来源:中国保险报
    本报讯 山东保监局近日发布的通报显示,2008年,共对64家商业保险机构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还对145家次商业保险机构采取了其他监管措施。

  在2008年受行政处罚的35家财险机构中,有33家搞虚假财务业务信息,占比94.3%。总起来看,主要问题是存在阴阳保单、虚假批单退费和报销虚假费用行为。其中,存在阴阳保单行为的有11家;存在非正常批单退费行为的有7家;存在报销虚假费用行为的有17家。除此之外,在受行政处罚的财险机构中,还有18家同时涉及不严格执行车险条款费率问题,占比40%。

  通报还显示,在2008年受行政处罚的24家寿险机构中,有17家存在误导宣传行为,占比70.8%。另外,在受行政处罚的5家保险中介机构中,存在的主要违规行为有: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个人发生业务往来、开具与实际不符的保险中介统一发票、擅自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兼业代理单位保险许可证管理不规范等。

  据悉,2009年,山东保监局将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以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查处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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