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局三项措施加大对产险公司拒赔案件监管力度
青岛保监局三项措施加大对产险公司拒赔案件监管力度。一是切实履行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要求公司在承保过程中以醒目的书面形式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并提示投保人对保险人已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予以签章认可。二是要求公司在对拒赔案件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向被保险人发出书面拒赔通知书,并向被保险人做出合理的解释。三是抽查部分公司未决台账中部分拒赔案件并审核其合理性,对不符合拒赔条件的案件做拒赔处理的,给予公司一定形式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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