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交通事故快处正式公布实施

      从11月6日起,《银川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正式公布实施,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造成每车2000元以下车辆损失,当事人可以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由银川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共同制定的《银川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共十九条,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机动车与机动车在银川市辖区,包括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以及贺兰县、永宁县和灵武市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都可以参照这一办法执行。

     《银川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明确指出,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轻微财产损失是造成每车2000元以下车物损失,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部件损坏,但是发动机、车架、底盘、转向等部件没有损坏,机动车可以继续行驶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互相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后,撤离现场,把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当事人还可以采用摄像、拍照或者文字记录等方式固定事故损失证据,并向各自车辆保险公司报案,二十四小时之内同时到“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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